7月 17, 2008

Kuro(飛行網)的美麗與哀愁

Kuro,曾經是台灣最大流行音樂社群,立志成為全方位的數位音樂瀏覽器。50萬名付費會員,每年的營收比起現在任何一家數位音樂網站都好上2~3倍。軟體曾經榮獲工業局頒發「優質數位內容產品獎」,網路廣告曾經得過時報華文廣告獎銀像獎,曾經上興櫃掛牌成功......

堅持P2P、MP3科技中立,曾經,我是那麼相信Kuro可以扮演類似影印機、燒錄機那樣的角色,新科技突破市場觀點,成為下一代潮流。可惜,最後這一切走入刑法案件,已不再是商業行為、商業競爭的民事訴訟。

*****以下新聞,見證著Kuro(飛行網)的美麗與哀愁*****

數位內容頒獎 官司纏身的Kuro獲優質數位內容獎

2003/12/25 18:05  記者歐陽宜珊/台北報導

由經濟部工業局指導、數位內容產業推動辦公室、網路多媒體產業發展推動計畫主辦,資策會產業支援處負責的2003年數位內容系列競賽得獎名單已公佈,此次數位內容競賽分為國際級數位內容雛形獎、優質數位內容產品獎、4C數位創作競賽三大項目,主要是希望藉由比賽,帶動產業並刺激數位內容的人才投入,受人注目的是,一直被IFPI視為侵犯智慧財產權的飛行網Kuro,卻獲得優質數位內容產品獎。

邁入第二屆的2003年數位內容系列競賽得獎名單揭曉,國際級數位內容雛形獎共有50家廠商報名,分為遊戲及動畫兩組,得獎的公司為宏廣、遊戲橘子、愛勝、西基、昱泉、華義、樂陞、遊戲龍。「創新軟體組」共有39家廠商報名、48件作品參賽,訊連、飛行網Kuro、碩網、友立等10件創新產品獲獎。「數位內容組」87件參賽,共選出喬登、頑石、吉的堡等10件作品。

至於以學生、SOHO為主的4C數位創作競賽,整合了中華盃遊戲創作大賽,分為平面設計、動畫創作、遊戲創作三組,獲得廣大迴響,甚至連遠在歐美的台灣創作族群也報名參加。除了報名作品創新高外,評審也肯定參賽者的作品技術已臻成熟。

較令人注目的是,今年在優質數位內容產品獎中的創新軟體組中,出現了近來備受爭議的Kuro飛行網。這個令唱片業視為侵犯智慧財產權的數位平台,卻出現在政府所獎勵的名單中。對此,數位內容辦公室副主任翁正修表示,此次主要是以產品本身來考量,獎勵創作團隊,不過明年還會再檢討給獎資格。

此次獲頒國際級數位內容雛形獎的作品,還曾以台灣館整形象,分別參加坎城全球電視影音展MIPCOM及東京的TGS大展,分別得到國際買家的重視。


IFPI、KURO 授權金談不攏 鏖戰 消費者慘敗
【記者 鄭春梅/報導 2004/4/21】

針對IFPI(中華民國國際音樂人交流協會)控告Kuro(飛行網)侵權一事,KURO昨(20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無法認同起訴理由,也對唱片業者不願理性溝通,感到困擾。

飛行網指出,音樂檔案搜尋軟體Kuro僅是提供的服務之一,這項科技產品,是種智財,可作完全合法使用,檢察官起訴,無異宣告所有P2P軟體本質上即為非法,對網路科技發展是重大打擊。

飛行網據點包括台灣與大陸,目前在台灣擁有50萬名會員,收費方式是 1 個月 99 元,在網路科技上,音樂平台共分3類,有分享平台P2P、數位音樂下載(艾比茲隸屬年代集團,每年付予唱片業界1億元授權金,若是艾比茲營收超過1億元,乃須就超出金額與唱片業者採7(唱片業):3(艾比茲)分帳、網路音樂點播(是經由連線聽歌) 。

飛行網表示,他們與IFPI已溝通5年,但彼此認知落差極大,主要是市場壟斷、利益平衡及邊緣化的衝突,IFPI要求飛行網先關站再談後續問題,令他們難以接受,他們希望從法源上尋求解決,提出著作權補償金制度,讓彼此達到3贏,包括消費者。

據了解,飛行網另有意增加C2C服務項目,就是由唱片公司直接入平台設據點提供消費者需要的音樂,飛行網居於代收費用角色,向消費者收取50到100元的使用費,但在P2P遊戲規則仍有爭議情況下,要再增加C2C可能仍有難處。

新聞來源 : 大成報


KURO開拓線上音樂經營新模式
2004/11/5 鄭圭雯/台北報導 經營P2P的線上音樂業者飛行網(KURO)昨天提出新的C2C模型,並宣布與音樂發行商上蠱互動合作,由於飛行網是先支付一筆贊助金,讓上蠱互動提供下載音樂,隨著流量增加,逐步增加贊助金額,與一般音樂平台支付版權費的模型不同,是否會引爆新的線上音樂經營模式,受到音樂相關產業的注目。

 在美國關切台灣的音樂網路市場概況後,飛行網的經營空間嚴重受限,頻頻思索另一種發展空間,去年首次提出C2C模式構想後,歷經一年敲磚測試,昨天正式宣布與國內經營獨立音樂製作的上蠱互動合作。

 飛行網策略長王立文表示,在經過多次的司法訴訟,以及蘋果I-PAD的模式確有影響力的衝擊下,飛行網調整了過去的經營模式,以自己割塊肉給音樂商的模式,希望讓線上音樂有茁壯的發展空間。

 王立文解釋,飛行網先支付資助金額給上蠱互動,讓該公司每月提供六到十首歌在飛行網的平台上,隨著下載量越來越多,飛行網支付的金額也越來越多。

 上蠱互動營運長白紀齡說,音樂人面對新科技造成的衝擊,與其耍脾氣的鬧情緒,不如擁抱新通路,飛行網有四十萬會員,龐大的通路對音樂人來說,頗具吸引力。




快訊/國內首宗P2P侵權官司 一審獲判無罪~
2005/06/30 16:35 記者林嘉生/台北報導

纏訟兩年多的P2P侵權官司,士林地方法院在30日下午做出一審判決,結果是被告EZPEER勝訴,法官裁定原告IFPI控告EZPEER侵權的證據不足,加上沒有構成犯罪要件,所以判定未侵權。

在經過2年又10個月的法律訴訟之後,由國內音樂產業界控告P2P業者全球數碼科技公司違法侵害音樂著作權的司法案件,士林地方法院今日下午做出宣判,提出告訴的IFPI敗訴。這項判決勢必對國內網路下載音樂的問題,產生極大的衝擊。

而在得知消息以後,被告EZPEER代表表示,雖然一審勝訴,但是不會因此不繼續跟唱片業者談判,希望能藉此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Kuro侵權案/一審kuro飛行網敗訴 負責人被判3年徒刑
2005/09/09 11:59 記者林嘉生/台北報導

國內最大線上影音下載網KURO,被IFPI控告侵權案,台北地院於今(9)天中午一審宣判,結果kuro飛行網被判敗訴,而負責人陳國華及陳國雄同時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0萬,另外董事長陳壽藤則是被判兩年,接下來100萬會員的權益也備受重視。

這項被唱片界視為悍衛著作權最重要的一戰,於今天中午宣判,台北地院的一審判決判飛行網提供音樂供人下載,已侵害他人著作權,所以敗訴,公司負責人陳國華及陳國雄同時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0萬,另外陳壽藤則是被判兩年。

根據台北地院判決指出,飛行網未經唱片公司同意,以點對點分享軟體及網站主機方式,提供會員傳輸及下載MP3平台,已經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一項的規定,所以判Kuro董事長陳壽騰有期徒刑二年,執行長陳國華及總經理陳國雄則各處有期徒刑三年;均併科罰金三百萬元。

判決書中還提到,飛行網會員陳佳惠則因共同連續擅自以重製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處四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三年,可易科罰金,1天3百元折算。

對於這樣的判決,飛行網代表律師表示下載與重製沒有因果關係,判決結果不能接受,將會再上訴。而IFPI與飛行網今天下午也將分別召開記者會,針對判決內容表態。


Kuro侵權案/飛行網:會員與日常營運照舊 將上訴到底
2005/09/09 16:43 記者陳曉藍/台北報導

IFPI(財團法人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狀告飛行網旗下P2P軟體Kuro侵權,今(9)日中午台北地院做出一審判決,裁定Kuro敗訴,飛行網下午記者會中,由理慈事務所律師李宗德陪同出席,強調會員服務與日常營運照舊,消費者與廠商權益沒有改變,同時表明這是一審判決,飛行網不服,將上訴到底。

李宗德指出,台北地院並沒有否決上次士林地院認定P2P軟體為中性軟體,並不違法的結論,而是認定飛行網不斷刊登Kuro廣告,誘使會員加入,會員將可利用此平台違法大量交換下載重製著作權人之著作,因此主觀上認定飛行網與會員有共同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

「但是,廣告不代表飛行網與會員之間有犯意聯絡,也不能證明會員是看了廣告之後使用,法院據此判罪違反罪刑法定主意,以及無證據不得推斷犯罪行為之原則,判決結果有明顯瑕疵,因此飛行網不服,將上訴到底。」李宗德說。

飛行網執行長陳國華表示,飛行網長久以來被IFPI欺騙蒙蔽,提出各種方案想要解決版權問題,最後IFPI秘書長李瑞斌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明白指出,IFPI只負責訴訟,而不負責洽談商業合作,而台灣並沒有一個可以洽談錄音製作的組織。

陳國華並強調,一審判決並非最終確定,飛行網會員服務與日常營運照常,其中包括原先安排的廣告等行銷活動,消費者與合作廠商權益沒有改變。


調查:音樂頻道會員流失率 高達70%以上
2006/11/03 20:23 記者陳曉藍/台北報導

Kuro與Yahoo!音樂通合作,停止目前非法服務,將會員導入Yahoo!音樂通,但是根據創市際市場調查公司的一份報告顯示,兩家業者都有超過70%的會員流失率,音樂平台業者對於無法吸引網友持續付費使用服務,以及推出個人化的商品裝或優惠活動是當務之急。

創市際市場調查公司於Kuro與Yahoo!奇摩音樂通宣佈合作當天,進行一項線上音樂調查,調查發現在線上音樂使用經驗方面,本次調查共有54.7%網友有使用Kuro的經驗,而Yahoo!音樂通則是有27.3%的網友有使用經驗。顯示兩家業者在服務推廣方面,Kuro較具有市場廣度之優勢。

但兩家業者均面臨會員流失的現象,針對兩家音樂平台曾使用但現已停用的網友來看,Kuro的流失率大約是73.5%,而Yahoo!奇摩音樂通則是71.5%。面對使用者的流失,線上音樂平台應深究使用者不再使用的原因,以作為未來服務推廣方針。數據亦指出兩家會員目前與親友共用帳號的情形,竟與獨立使用帳號的會員比例相當,顯示部分網友對於需要付費之線上音樂服務,仍未建立使用者付費的概念外,亦反映兩家音樂平台仍未建立起帳號獨特性,缺乏吸引網友皆註冊付費之關鍵因素。

另外,在調查中也發現若業者提供專用的MP3隨身聽,49.4%的網友表示有可能接受此類型的服務。顯示此類型的經營模式反應不惡,亦是業者未來在設計行銷方案時可借鏡的方式之一。

國內付費網路音樂市場,隨著法律上的紛爭陸續落幕,全面進入合法化的階段。本調查顯示,網路付費音樂在推廣上顯得前景樂觀。創市際執行長江義宇表示,音樂產業之上游廠商,可藉此拆帳收費增加收益,並更加容易鎖定樂迷屬性。平台業者亦可進一步針對消費者偏好,推出個人化的商品裝或優惠活動,藉此建立帳號獨特性以削弱帳號共用現況,提昇台灣網路音樂服務的使用廣度。

創市際於2006年10月,針對台灣地區網友進行一項線上音樂相關調查。執行期間為2006年10月16日至17日,研究對象為台灣地區之網友,共計回收2806份有效樣本,研究內容為暸解台灣網友的線上音樂使用行為。


違著作權法 Kuro董座刑罰減半
【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8.07.17 02:59 am

音樂下載平台「飛行網Kuro」違反著作權法,高等法院昨(16)日維持一審有罪判決,認為飛行網董事長陳壽騰、執行長陳國華、總經理陳國雄的確構成非法重製罪的常業犯,但因為飛行網已與提出告訴的IFPI和解,且致力於著作權保護,合議庭改判較輕刑度。

原被判刑兩年與三年的陳壽騰與兩個兒子陳國華、陳國雄,改判一年與一年六個月,併科150萬元罰金,因適用減刑條例,徒刑與罰金減一半;Kuro會員陳佳惠從六個月變成三個月,飛行網也從300萬元罰金減為150萬元,都可再減刑一半,其中陳壽騰與陳佳惠被告知緩刑四年與三年。

Kuro涉嫌從89年7月以「點對點」(Peer to Peer,簡稱P2P )檔案分享軟體及網站主機,提供會員傳輸與下載MP3影音檔案。但陳壽騰等人未經滾石、華納等十餘家唱片公司同意,就將這些公司擁有版權的歌曲違法重製成MP3,還在網站上招攬會員下載,經唱片公司檢舉,被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

台北地院94年9月判決Kuro有罪,成為全球首件P2P網路平台被認定侵害著作權、且判處有罪的刑事判決,連下載MP3的付費會員也被認定有罪,與同年6月士林地院判決全球數碼(ezPeer)負責人無罪的結果截然不同,不僅陳壽騰等人不滿,就連勝利方的北檢也認為刑度太低,一同提起上訴。

高院合議庭支持北院見解,認為陳壽騰等人明知軟體可能成為犯罪工具,且技術上也有能力過濾檔案名稱與內容,但卻為了商業利益,不但提供平台放任會員違法交換下載沒取得授權的音樂,還大力促銷,鼓勵不特定人利用Kuro違法重製音樂,已構成犯罪故意,與會員均為共同正犯。

不過,因為部分歌曲不能證明證明陳壽騰等人有侵害行為,Kuro也在95年9月以3.8億元與IFPI(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達成民事和解,加上Kuro近年來致力於推動網路下載合法化,積極推出合法音樂平台,合議庭決定撤銷原本判決,改判較輕的刑度。

【2008/07/1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1 則留言:

  1. 曾幾何時...
    飛行網很風光的阿,還記得我讀高中的時候(遠目),電腦雜誌上有採訪過飛行網,詳細內容是什麼不記得了,但記得的是裡面有一張照片,拍的就是小愛姊你們坐的3F辦公室。
    後來有機會去那邊打工,一初始也還感覺不出來那竟然會是Kuro走向滅亡的最後掙扎...

    嘖嘖...好感慨的感覺...
    後來縱使Kuro進行了"合併"去了C-Media,隔年的寒假也有去那邊幫忙一陣子,但是我馬上就明白彭大姐為什麼沒繼續呆在"Kuroom"了

    Kuro - music.com結束了,但是呢我覺得很慶幸認識你們=____,=V
    不再是同事的身分但是是朋友的身分,以後還多多指教呢...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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