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20, 2001

電影《桃色風雲搖擺狗》




電  影:桃色風雲搖擺狗(Wag The Dog)
導  演:巴瑞李文遜(Barry Levinson)
演  員:勞勃狄尼洛(Robert De Niro)
伍迪哈里遜(Woody Harrelson)
達斯汀霍夫曼(Dustin Hoffman)
安海契(Anne Heche)
電影分級:輔導級
上映日期:1997



***** 電影觀後感 @ December 19, 2001 *****

看完後覺得,人類的思想算什麼......也許我們之中有人號稱是知識分子,但又怎樣呢?
好像永遠都擺脫不了某種操弄的感覺。

費正清《論中國》裡面認為,中國傳統宣揚的孝道,其實就是君主專制的思想控制,在家聽從父親,為官聽從皇帝。因為我們人的大腦要記得的要控制的事情太多,所以我們懂得簡化,以便減輕腦袋的負擔。因為我們被教導說新聞是公正客觀的,習慣相信新聞說的話,「質疑」的前提是你已經幾乎都相信了,要是只是個聽過就算了的笑話,你會去質疑嗎?

我們這些「大眾」被意識型態國家機器操弄著,從這部片看起來,媒體自由的國家跟集權控制媒體的國家又有什麼不同?

就當是影片太誇張吧......

現在選舉講求的是議題,Dick Morris幫柯林頓二度入主白宮,爭的也是議題的主導權。什麼議題會比誹聞案更引人注目呢?這部片裡給的答案是「戰爭」!

那麼,回過頭來,媒體注意的是什麼?媒體喜歡的是什麼?
九二一大地震發生的第二天安泰人壽就宣佈認養所有震災孤兒直至二十歲成年,在死亡人數還不確定之前,也在政府提出任何承諾之前。事後發現,其實這筆扶育金跟別的公司捐款比起來一點都不多,但媒體熱烈報導安泰人壽,對這舉動有著高度的關注。而大部分的公司捐款只是跑馬燈上小小的一行字。別家保險業者不滿的抱怨,安泰出的錢又沒比我多,為什麼媒體反而一直是對安泰稱讚呢?

媒體工作者聽到的反應是,「他們太不了解媒體重視的是什麼了」
媒體重視的是什麼呢?戲劇性吧。我想。

媒體重視煽情的演說,戰火中抱著貓咪逃跑的孤兒,被遺忘的戰爭英雄......
人們流淚,卻也在流淚後遺忘。

這也是劇中好萊塢製片被任命的原因,
他有句話讓我印象很深,

當中情局想結束戰爭時,好萊塢製片說「為什麼?他們(中情局)為什麼可以結束戰爭?他們不行,因為他們不是製片!」

劇中女主角在墜機後狠狠的砸了電視,她說,「為什麼那麼恨電視?因為電視破壞了投票程序。」

12月 18, 2001

漫畫《新聞英雄》閱讀心得



漫畫《新聞英雄》閱讀心得

《新聞英雄》(尖端出版社)是由大島矢須一畫、大谷昭宏編劇的漫畫,一般而言,這種編劇和畫圖分開不是由同一個人包辦的做法,會讓劇情更完整。

參與性的鼓吹者
  菜鳥記者谷一平,負責日政新聞的社會線,一次又一次的碰到棘手重大刑案。每一次,記者就有如私家偵探,在警方調查之外另成一套搜查系統。在浪速大學洩題舞弊案告一段落後,前輩松野先生這麼說「權田(參與舞弊案的議員)雖然遭逮捕,卻沒被移送法辦,很可惜。新聞報導也很有限,但我們不能因為世界上有這種人就輕易放棄,我們的工作就是找出社會中的敗類。」
劇情中的記者們,是極負正義感、熱衷新聞工作且感情豐富的一群人。也許沒有很明顯,我覺得作者想要表現的就是一種參與性鼓吹者的專業意理,藉由新聞人筆的力量去改變世界,就像松野先生去世時的遺志。
  記得看過一篇文章討論,記者該不該試圖影響司法審判,因為記者在報導司法案件時鼓吹性的語言很容易引起社會關注,進而引響審判結果,這有點像是在討論蔡崇隆與蘇建和案。一般而言,民眾對記者的印象,都認為記者是個爬糞者,,努力爬糞追求社會公益,但是當事件與自身利益相關時,又要求新聞記者應該要公正客觀……

各報社的記者之間…
  本漫畫反應著一些新聞組織中有趣的事,雖然我沒有真實接觸過報社,但其中描繪的新聞世界就跟我所唸到的非常相似。像是大致固定的採訪路線、如何與警察建立默契、除了上班時間晚上還要去府警家夜巡、報社記者的值班…等等。
  其中很讓我感興趣的是同業記者間的競爭,他們會組一個記者俱樂部,也就是休息的地方,記者間互相努力想搶獨家,搶獨家時還要喬裝沒事避免被別人發現。然而在截稿,報社交換報紙時呼叫器響起,那就表示又要挨罵了。但在競爭底下,他們也是惺惺相惜的好朋友,會在過年時一同吃個飯或是舉辦個記者連誼棒球賽。

當沒有事件發生時,跑社會新聞的記者要寫怎樣的地方新聞?
  我覺得這個主題很有意思,因為在沒有大事件發生的時候,反而更容易看出記者的實力,也只有在這種時候,我們可以比較有機會看到一些溫馨感人的小故事。
像什麼天氣很冷的新聞也會在這時出現,不過這並不算是有新聞價值的新聞吧,因為天氣變冷了每一個人知道,只是知道的程度不一樣罷了。像動物園的新聞就是很有趣的題材,我們台北木柵動物園最近也很會利用公關的手法來宣傳動物園,當沒有大新聞時,大家就會來關心一下小企鵝怎麼了,無尾熊有沒有和另一伴來電。不過以目前來說,當記者找不到新聞寫的時候,就從網路上去找題材,e-mail、bbs或是留言版都可以是新聞來源,而且大部分都未曾求證,新聞成了另一個八卦留言的傳送地。
  那麼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當沒有新聞的時候,記者可以捏造讀者有興趣的新聞嗎?漫畫中有記者捏造了一個猩猩對美女發情的新聞引起讀者廣泛的好奇,雖然獸醫表示這為無稽之談,但主編認為只要讀者有興趣就好。是只要讀者有興趣就好嗎?這其實跟前面提到的參與性鼓吹者所期待的態度完全不同,如果是只要讀者有興趣就好,也難怪會有少林棒球這種烏龍新聞出現。

報導協定
  漫畫中有兩次發生警方與報社簽訂報導協定的地方,一次是友樹綁架案,一次是紅葉銀行歹徒挾持案。我有看到一篇文章,將友樹綁架案與白曉燕案做比較,日本媒體以人質安全為重自我限制採訪,警方則隨時報告最新案情以滿足媒體知的權利﹔與台灣媒體在白曉燕案的不及格表現比起來,台灣的媒體就像是火災時圍觀的群眾,妨礙消防隊救火卻一點也不覺得自己有什麼不對。
  不過在報導協定之下,記者是不是什麼事也不用做只要等警察報告就好呢?為求到時候報導協定解除時出刊的快速,記者必須先模擬各種狀況寫「預定新聞稿」,將所有可能的狀況都寫一份原稿,以便在破案時能立刻排版上報。

廣告主的影響力
  記者在追一條爭議的新聞時,其實面對著各方的壓力,例如外在的黑道,或是上面提到的報導協定,但在內部,廣告主的壓力也是很大的,業務經理與主編在面對同一事件時,切入的角度就完全不一樣。像在浪速大學洩題舞弊案和千面人案時,記者該不該繼續報導?廣告主威脅要抽掉廣告時報社該如何反應?在漫畫中,當然是社長正氣凜然的大罵了業務主任一頓,新聞人身負著讀者知的權利,怎麼可以受廣告主威脅呢。社長罵得痛快,我看得也痛快,不過在現實社會中,向廣告主低頭反而是常態吧……

12月 06, 2001

記錄片《島國殺人紀事》

記錄片《島國殺人紀事》
編 導:蔡崇隆。曾任自立早報記者、財訊雜誌採訪編輯、超視「調查報告」專題記者、民視「異言堂」專題記者,現任公視紀錄片組製作人。
攝影剪輯:沈紘騰
執行製作:鍾凱喬
http://www.pts.org.tw/~viewpoint/arch/1026.htm

***** 觀後感 *****

◎作者蔡崇隆如何呈現蘇建和案?
  在我看來,作者以他的眼睛帶著我們一起來看蘇案的始末,鏡頭不時會切換到一幕:作者坐在剪輯室看著好幾台電視,看不同的電視上撥放著有關蘇案的不同畫面,再配合著蔡崇隆的獨白,提出他個人的疑問。接下來,便是一連串有關剛剛提出的那個問題的探討。他用了大量他個人的的POV shot (觀點鏡頭point of view shot:攝影機擺在與人眼睛相同的位置所拍下來的鏡頭,表示該人物所見),並且夾敘夾議,充滿了對本事件的批判。
  在他的鏡頭下,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三人成了貨真價實的受害人,他們被司法壓迫的經過,在真實與虛構的畫面下建構了出來。例如用長鏡頭拍幾個年輕人被警察毆打的虛構畫面,後面接著三人家屬的探監告白,媽媽心疼的說著小孩如何被汐止分局的警察刑求。在我看完這一段畫面後,我覺得我被暗示要這麼想…「他們三個的確有被刑求,所以他們簽的認罪自白書應該無效」
  在例如有關劉秉郎的不在場證明部分,作者的旁白加上演員演出的幾個年輕人出遊的畫面,騎機車、打撞球等,最後夜已深,三個人三貼送劉秉郎回家,一直到這邊都還是演員演出的虛構畫面,然後三貼的畫面淡出,鄰居做證的畫面淡入,劉秉郎的鄰居信誓旦旦的表示她有看到劉秉郎回家。這段告訴我「劉秉郎的不在場證明被法官漠視」。
  在我們一般的觀念上,擁有影像作為證據是可信度比較高的,蔡崇隆為了呈現他所看到的蘇案,為了呈現出他認為蘇建和三人為無辜的”事實”,他將紀錄的真實影像當中缺少的情節,以遠鏡頭拍演員演的畫面來接續,也許是為了讓這個事件呈現的更流暢吧,但在閱聽人的眼中,卻不太會注意到這並不是在當時實際拍攝的畫面。也許會知道畫面是假的,但也認為這些事(ex:刑求)確實真正曾經發生。
  其實,這麼一段影片看下來,我本身是傾向認為他們三個是無辜的。不過這真的是一部非常主觀的紀錄片。我認為,當記者涉入事件很深並希望能透過媒體喚起社會注意時,記者扮演參與鼓吹的爬糞者時,當然是主觀的,但應該還是要避免過分的煽情畫面煽動字眼,避免太多的情緒化語句。就我個人的經驗而言,我是生長在眷村,爺爺就是民國38年來台的那批外省軍人,當我在接觸二二八事件時,我非常的難過。當時,我覺得生為台灣人就應該要了解二二八事件到底是什麼,我報名二二八紀念館所辦的研習營,當歷史學者從歷史的角度來看二二八時,理性的批判讓人為台灣傷痛,我也很能接受那種省籍間難免有的疤痕﹔但是當我們由義工阿姨帶領我們參觀館內文物時,阿姨指著一張阿兵哥舉槍毆打台灣精英的照片,她說:你們看,那個阿兵哥有夠殘忍的,聽說這兩個一個是安徽人一個是浙江人,哎呀,安徽人就是這樣冷血。旁邊的其他人也就說:對耶,我們家鄰居那個安徽人好像也是這樣耶……
  我聽到時很難過,非常非常的難過,當一件原本就是傷痛的事件,被無知的大眾簡單的二元化,又加上許多的情緒性字眼,這只會讓傷痛更加的加深,這也是省籍情結打不開的原因吧……
所以記者也許是在理性的情況下了解了這件事的來龍去脈,所以他可以氣憤的為蘇建和三人叫屈,但在一般閱聽眾不了解事件詳細始末時,單憑一個主觀煽情的影片來認識整個事件,這只會讓情緒去主導一切,致使誤會與傷痕越來越大。我想,這也是蔡崇隆拍攝蘇建和案相關紀錄片一部比一部理性的其中一個原因吧。

◎講者萬蓓琳說了些什麼&我的想法
「這不是一個複雜的案子,但這是一個草率解決的案子」
  法官、檢察官、警察……我們的整個司法體系出了什麼問題呢?不論這件案子是誰對誰非,我想有人願意以蘇案為指標,拿其中的疑點與漏洞來檢視我們的法律出了什麼問題,這就是一種進步。
  有人說,為什麼我們要守法?因為這樣社會就不需要那麼多警察,整個社會成本就可以降低﹔另一方面,社會中真正優秀的人才都不願意當警察,太多素質不良的警察,其實也是一種擾民吧…
  「在那些處理過一大堆不良少年的警察眼中,他們就是那種壞小孩」。記得我國中的時候,學校裡總是會有一些”大哥”要跟底下的人湊點錢,有一次少年隊來偵查,找了我幾個同學當證人,也做了筆錄,結果警察要我同學簽名在紙張的最末端,而不是筆錄結束的地方。事後發現,警察在這中間的空白多加了好多字,讓我的同學多惹了不少麻煩。這也算是偽造文書吧…,警察好像總是想盡辦法要給那些「壞小孩」定罪?
  也許這是一項很特別的,「民間團體特別針對一個”個案”的救援行動」,但在民間團體特別的堅持之下,撐過了「社運禁不起拖」的界線,成為一個討論司法討論死刑的重要代表案件。
而台灣人權促進會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共同組成的死囚平反行動大隊,從2000年4月15日開始風雨無阻的在立法院附近"靜走",他們走了215天的精神令然感動。我們這些"小市民"除了在選舉前被捧在手心之外,其他時間小市民又能擁有些什麼影響力呢?也許影響力不是沒有,而是太小,小到讓人灰心。社運人士的堅持,還有蘇爸爸的不放棄,著實另人感動。

◎記者在爭議事件中扮演的角色是什麼
  記者應該是要做中立性的守門人還是參與性的鼓吹者呢?這兩種專業意理的爭論就好像到底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一樣沒有所謂的正確答案。在一般閱聽人心中,其實也是雙重標準的,當記者真的爬糞成功破獲弊案,我們拍手叫好﹔但在破獲之前,記者的死纏爛打成了不注重個人隱私狗仔隊行為。
  我想,在爭議事件中,記者扮演的就像是我們的眼睛或是我們嚮導,記者帶領我們來認識這個事件。就算公正客觀是種完美的理想,要還原真實事件並不容易,但這還是記者該努力的方向,而我們讀者,再藉由各家報導,各個記者的不同眼睛來拼湊出事件。但是,就單純的看事件的表象,我們又能看得出什麼呢?社論或是深入報導就可以「教」我們一些切入的方向與想法。
  其實兩種專業意理一直都是並存於記者心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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