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06, 2001

記錄片《島國殺人紀事》

記錄片《島國殺人紀事》
編 導:蔡崇隆。曾任自立早報記者、財訊雜誌採訪編輯、超視「調查報告」專題記者、民視「異言堂」專題記者,現任公視紀錄片組製作人。
攝影剪輯:沈紘騰
執行製作:鍾凱喬
http://www.pts.org.tw/~viewpoint/arch/1026.htm

***** 觀後感 *****

◎作者蔡崇隆如何呈現蘇建和案?
  在我看來,作者以他的眼睛帶著我們一起來看蘇案的始末,鏡頭不時會切換到一幕:作者坐在剪輯室看著好幾台電視,看不同的電視上撥放著有關蘇案的不同畫面,再配合著蔡崇隆的獨白,提出他個人的疑問。接下來,便是一連串有關剛剛提出的那個問題的探討。他用了大量他個人的的POV shot (觀點鏡頭point of view shot:攝影機擺在與人眼睛相同的位置所拍下來的鏡頭,表示該人物所見),並且夾敘夾議,充滿了對本事件的批判。
  在他的鏡頭下,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三人成了貨真價實的受害人,他們被司法壓迫的經過,在真實與虛構的畫面下建構了出來。例如用長鏡頭拍幾個年輕人被警察毆打的虛構畫面,後面接著三人家屬的探監告白,媽媽心疼的說著小孩如何被汐止分局的警察刑求。在我看完這一段畫面後,我覺得我被暗示要這麼想…「他們三個的確有被刑求,所以他們簽的認罪自白書應該無效」
  在例如有關劉秉郎的不在場證明部分,作者的旁白加上演員演出的幾個年輕人出遊的畫面,騎機車、打撞球等,最後夜已深,三個人三貼送劉秉郎回家,一直到這邊都還是演員演出的虛構畫面,然後三貼的畫面淡出,鄰居做證的畫面淡入,劉秉郎的鄰居信誓旦旦的表示她有看到劉秉郎回家。這段告訴我「劉秉郎的不在場證明被法官漠視」。
  在我們一般的觀念上,擁有影像作為證據是可信度比較高的,蔡崇隆為了呈現他所看到的蘇案,為了呈現出他認為蘇建和三人為無辜的”事實”,他將紀錄的真實影像當中缺少的情節,以遠鏡頭拍演員演的畫面來接續,也許是為了讓這個事件呈現的更流暢吧,但在閱聽人的眼中,卻不太會注意到這並不是在當時實際拍攝的畫面。也許會知道畫面是假的,但也認為這些事(ex:刑求)確實真正曾經發生。
  其實,這麼一段影片看下來,我本身是傾向認為他們三個是無辜的。不過這真的是一部非常主觀的紀錄片。我認為,當記者涉入事件很深並希望能透過媒體喚起社會注意時,記者扮演參與鼓吹的爬糞者時,當然是主觀的,但應該還是要避免過分的煽情畫面煽動字眼,避免太多的情緒化語句。就我個人的經驗而言,我是生長在眷村,爺爺就是民國38年來台的那批外省軍人,當我在接觸二二八事件時,我非常的難過。當時,我覺得生為台灣人就應該要了解二二八事件到底是什麼,我報名二二八紀念館所辦的研習營,當歷史學者從歷史的角度來看二二八時,理性的批判讓人為台灣傷痛,我也很能接受那種省籍間難免有的疤痕﹔但是當我們由義工阿姨帶領我們參觀館內文物時,阿姨指著一張阿兵哥舉槍毆打台灣精英的照片,她說:你們看,那個阿兵哥有夠殘忍的,聽說這兩個一個是安徽人一個是浙江人,哎呀,安徽人就是這樣冷血。旁邊的其他人也就說:對耶,我們家鄰居那個安徽人好像也是這樣耶……
  我聽到時很難過,非常非常的難過,當一件原本就是傷痛的事件,被無知的大眾簡單的二元化,又加上許多的情緒性字眼,這只會讓傷痛更加的加深,這也是省籍情結打不開的原因吧……
所以記者也許是在理性的情況下了解了這件事的來龍去脈,所以他可以氣憤的為蘇建和三人叫屈,但在一般閱聽眾不了解事件詳細始末時,單憑一個主觀煽情的影片來認識整個事件,這只會讓情緒去主導一切,致使誤會與傷痕越來越大。我想,這也是蔡崇隆拍攝蘇建和案相關紀錄片一部比一部理性的其中一個原因吧。

◎講者萬蓓琳說了些什麼&我的想法
「這不是一個複雜的案子,但這是一個草率解決的案子」
  法官、檢察官、警察……我們的整個司法體系出了什麼問題呢?不論這件案子是誰對誰非,我想有人願意以蘇案為指標,拿其中的疑點與漏洞來檢視我們的法律出了什麼問題,這就是一種進步。
  有人說,為什麼我們要守法?因為這樣社會就不需要那麼多警察,整個社會成本就可以降低﹔另一方面,社會中真正優秀的人才都不願意當警察,太多素質不良的警察,其實也是一種擾民吧…
  「在那些處理過一大堆不良少年的警察眼中,他們就是那種壞小孩」。記得我國中的時候,學校裡總是會有一些”大哥”要跟底下的人湊點錢,有一次少年隊來偵查,找了我幾個同學當證人,也做了筆錄,結果警察要我同學簽名在紙張的最末端,而不是筆錄結束的地方。事後發現,警察在這中間的空白多加了好多字,讓我的同學多惹了不少麻煩。這也算是偽造文書吧…,警察好像總是想盡辦法要給那些「壞小孩」定罪?
  也許這是一項很特別的,「民間團體特別針對一個”個案”的救援行動」,但在民間團體特別的堅持之下,撐過了「社運禁不起拖」的界線,成為一個討論司法討論死刑的重要代表案件。
而台灣人權促進會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共同組成的死囚平反行動大隊,從2000年4月15日開始風雨無阻的在立法院附近"靜走",他們走了215天的精神令然感動。我們這些"小市民"除了在選舉前被捧在手心之外,其他時間小市民又能擁有些什麼影響力呢?也許影響力不是沒有,而是太小,小到讓人灰心。社運人士的堅持,還有蘇爸爸的不放棄,著實另人感動。

◎記者在爭議事件中扮演的角色是什麼
  記者應該是要做中立性的守門人還是參與性的鼓吹者呢?這兩種專業意理的爭論就好像到底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一樣沒有所謂的正確答案。在一般閱聽人心中,其實也是雙重標準的,當記者真的爬糞成功破獲弊案,我們拍手叫好﹔但在破獲之前,記者的死纏爛打成了不注重個人隱私狗仔隊行為。
  我想,在爭議事件中,記者扮演的就像是我們的眼睛或是我們嚮導,記者帶領我們來認識這個事件。就算公正客觀是種完美的理想,要還原真實事件並不容易,但這還是記者該努力的方向,而我們讀者,再藉由各家報導,各個記者的不同眼睛來拼湊出事件。但是,就單純的看事件的表象,我們又能看得出什麼呢?社論或是深入報導就可以「教」我們一些切入的方向與想法。
  其實兩種專業意理一直都是並存於記者心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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